一、電焊氣割“十不準”
1.無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,不焊、不割。
2.雨天、露天作業(yè)無可靠安全措施,不焊、不割。
3.裝過易燃、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,未進行徹底清洗、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,不焊、不割。
4.在容器內(nèi)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,不焊、不割。
5.設備內(nèi)無斷電,設備未卸壓,不焊、不割。
6.作業(yè)區(qū)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,不焊、不割。
7.焊體性質(zhì)不清、火星飛向不明,不焊、不割。
8.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,不焊、不割。
9.鍋爐、容器等設備內(nèi)無專人監(jiān)護、無防護措施,不焊、不割。
10.禁火區(qū)內(nèi)未采取安全措施、未辦理動火手續(xù),不焊、不割。
二、起重作業(yè)“十不吊”
1.超過額定負荷不吊。
2.指揮信號不明,重量不明,光線暗淡不吊。
3.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。
4.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。
5.歪拉斜掛不吊。
6.工件上站人或物體上浮有活動物的不吊。
7.氧氣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。
8.帶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。
9.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。
10.違章指揮不吊。
三、電氣安全“十不準”
1.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。
2.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。
3.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。
4.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。
5.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。
6.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。
7.熔絲熔斷時不準調(diào)換容量不符的熔絲。
8.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(xù)打樁動土。
9.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,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。
10.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。
四、高處作業(yè)“十不準”
1.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貧血、癲癇、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。
2.無人監(jiān)護不準登高。
3.沒有戴安全帽、系安全帶、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(yè)。
4.作業(yè)現(xiàn)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、大雪、大霧不準登高。
5.腳手架、跳板不牢不準登高。
6.梯子無防滑措施、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。
7.不準攀爬井架、龍門架、腳手架,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。
8.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。
9.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。
10.光線不足不準登高。
五、施工安全“十不準”
1.不準爬腳手架和坐吊籃上下。
2.不準穿高跟鞋、拖鞋、硬底鞋、赤腳施工。
3.不準在架上追打、嬉戲和吵鬧。
4.不準酒后作業(yè)和帶病施工。
5.不準非機械工任意開機。
6.不準非電工搭接電線。
7.不準在外架和樓板上超載和集載。
8.不準在上面向下拋物。
9.不準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在工地施工。
10.不準違反任何安全施工紀律和條例。
六、施工現(xiàn)場“十不準”
1.不戴安全帽,不準進現(xiàn)場。
2.酒后和帶小孩,不準進現(xiàn)場。
3.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。
4.不準穿拖鞋、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。
5.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,作業(yè)時不準打鬧。
6.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,未經(jīng)訓練的職工,不準操作機械。
7.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(yè)。
8.吊裝設備未經(jīng)檢查(或試吊)不準吊裝,下面不準站人。
9.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(qū)不準吸煙。
10.施工現(xiàn)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,做到文明施工。
七、安全行車“十不準”
1.不準酒后駕駛車輛。
2.不準私人動用公車,完成任務后嚴禁車輛不歸位、亂停亂放。
3.不準超載、超速、超員。
4.不準將車輛交他人駕駛。
5.不準帶故障出車。
6.不準讓車不讓速,嚴禁占道行駛。
7.不準穿拖鞋、背心、短褲駕駛車輛。
8.不準(大霧天)事先不請示冒險駕駛車輛。
9.不準與乘車人閑談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。
10.不準強行超車、變道和繁華地段超車。
八、井下用電“十不準”
1.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電流保護。
2.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。
3.不準甩掉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。
4.不準甩掉局部通風機風、電、瓦斯閉鎖裝置。
5.不準明火操作、明火打點、明火放炮。
6.不準用銅、鋁、鐵絲等代替保險絲。
7.停風、停電的工作面,沒有檢查瓦斯不準送電。
8.失爆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。
9.不準在井下敲打、撞擊、拆卸礦燈。
10.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。
九、施工質(zhì)量“十不準”
1.嚴格按圖施工,不準隨便更改。
2.每一部分項工程進行班前交底,不準無交底施工。
3.各分項工程必須實行自檢、互檢、抽檢,不合格者,不準進入下道工序。
4.主要隱蔽工程施工時,施工員必須現(xiàn)場監(jiān)督,不準隨便離開。
5.不合格的材料,不準運進工地使用。
6.砂子,碎石沒有過篩,沖洗,不準使用。
7.水泥、鋼材,磚等建材,未經(jīng)化驗或試驗,不準使用。
8.嚴格材料配合比,不準施工現(xiàn)場不計量。
9.砼施工時,不準在鋼筋上行走或推車。
10.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無任何勞動保護的人不準進入施工現(xiàn)場。
十、安全用電“十不準”
1.不準在高壓電線下打井,防止井管碰高壓線造成用戶死亡。
2.不準在電線下面蓋房、栽樹、種爬蔓莊稼和堆入柴草,防止發(fā)生火災及人身觸電。
3.不準拾撿斷落的電線和拆切拉線、地線,防止觸電。
4.不準在電桿下面挖坑取土和在電桿上拴牲畜,防止造成倒桿斷線以至人畜觸電。
5.不準上變壓器臺、爬電桿、拉線、防止觸電。
6.不準在電線下面放風箏、上桿掏鳥和往變臺、電線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彈打鳥,防止損壞電氣設備和觸電。
7.不準在電線上懸掛各種鐵器、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,特別是晾衣鐵線要與電線保持距離,以防磨破電線時電傷人。
8.不準在架空線下?lián)P鞭,抹房勿碰電線,拖拉機耕地勿碰拉線,以防觸電。
9.不準私拉亂接電燈等一切電氣設備,村民用電申請,安裝修理找電工。
10.不準私設電網(wǎng)和用電打漁,要杜絕一切竊電行為,對違者要追究責任。
十一、鐵路安全“十不準”
1.不扒乘和攀附列車。
2.不準在鐵路上放障礙物。
3.不用石頭、磚頭等雜物擊打列車。
4.不準在鐵路道中心行走、坐臥。
5.不準在鐵路上聚集聊天。
6.不準在鐵路附近放牧、取土、砍樹。
7.不移動拆卸鐵路設備及器材。
8.不準在鐵路上嬉鬧、玩耍。
9.不準與火車搶道及圍車叫賣。
10.不在鐵路、橋梁、隧涵行走等等。
十二、校園安全“十不準”
1.不準攜帶管制刀具、危險玩具、通訊工具、易燃易爆物品(如火柴、打火機、煙花爆竹)麻辣等垃圾食品進入校園,不準拿圓規(guī)、筆尖等銳利器具追玩打鬧或在自身或他人身上雕刻紋身作記號等。
2.不準勾結(jié)校內(nèi)外人員以團伙形式結(jié)仇報復、打架斗毆、要錢搶物,學生不得私自解決同學間的糾紛沖突等。
3.不準隨便接觸電器設備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電線裸露要及時報告老師,嚴禁違反規(guī)定使用電器及私自用電行為。
4.不準在上下樓梯時推擁、打鬧、擠踩、攀爬欄桿和在樓道內(nèi)打斗、吵鬧、說臟話、大聲喧嘩,不準在放學后自行滯留校園逗留玩耍。
5.不準在宿舍內(nèi)使用明火,如點蠟燭、吸煙、焚燒東西等。
6.不準在校園內(nèi)攀墻、私上房頂、爬樹等,要避開正在施工的一切危險場所,不準在教室,寢室,過道上打球、跳繩,做危險游戲等,不得拋擲磚瓦石塊、削筆機、書本等。
7.不準未經(jīng)允許私自離校,確需離校須出示假條進行登記并有監(jiān)護人陪同方可離校。
8.不準隨地吐痰,不亂扔果皮、紙屑及食品包裝袋。學生如有特異體質(zhì)或特殊疾病,必須及時告知老師,不準隱瞞。
9.不準搭乘超載車和“三無”車輛,嚴格遵守交通規(guī)則。
10.不準佩戴首飾,穿奇裝異服,留怪異發(fā)型。不得私藏現(xiàn)金等貴重物品,不比吃穿,不亂花錢。
十三、山區(qū)、林區(qū)“十不準”
1.不準放野火燒山、趕獸、驅(qū)蜂。
2.不準在林區(qū)燒火取暖、烘烤食物和做飯。
3.不準在林區(qū)吸煙和丟煙頭。
4.不準在林區(qū)燒香、燒紙、放鞭炮。
5.不準在林區(qū)熏鼠洞、蛇洞、獸洞。
6.不準在山邊燒地坎、田埂。
7.不準小孩在山內(nèi)玩火。
8.不準放野火墾荒、燒牧場、柴場。
9.不準夜間用火把照明走山路。
10.不準在水源林內(nèi)和林場周圍燒木炭、燒灰積肥。
十四、防火防爆“十不準”
1.不準在生產(chǎn)裝置內(nèi)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蝕物品進入生產(chǎn)廠區(qū)。
2.不準未按規(guī)定辦理用火手續(xù),嚴禁在生產(chǎn)廠區(qū)內(nèi)隨意用火。
3.不準穿易產(chǎn)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(qū)內(nèi)工作。
4.不準穿帶鐵釘?shù)男M入油氣區(qū)及易燃、易爆區(qū)工作。
5.不準用汽油、易揮發(fā)性溶劑油擦洗設備及地面等。
6.不準未經(jīng)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(chǎn)裝置區(qū)、罐區(qū)及易燃、易爆區(qū)。
7.不準就地排入易燃、易爆物料和危險化學品。
8.不準在油氣區(qū)內(nèi)用黑色金屬或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工具敲打。
9.不準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消防設施或損壞消防設施。
10.不準損壞廠區(qū)內(nèi)各類防爆設施。
十五、宿舍防火“十不準”
1.不準私拉亂接電線。
2.不準臥床吸煙,亂扔煙頭。
3.不準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。
4.不準在宿舍及樓內(nèi)焚燒雜物。
5.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舍。
6.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設施。
7.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。
8.不準擅自改動電氣線路和電源設備。
9.不準離開宿舍不關電源。
10.不準故意損壞滅火器具和消防設備設施。
十六、廠車作業(yè)“十不準”
1.不準無證駕駛。
2.不準車輛帶病作業(yè)。
3.不準在大燈失效時進行夜間作業(yè)。
4.不準酒后駕車。
5.不準單手拖把連續(xù)行駛。
6.裝載貨物不準超寬、超長、超高、超重。
7.在廠區(qū)道路,行駛速度不準超過5km/h。
8.不準未拔鑰匙時,擅自離開車輛。
9.不準疲勞駕駛。
10.不準急剎車、急轉(zhuǎn)彎或超車時不打轉(zhuǎn)向燈、不鳴笛。
十七、鍋爐作業(yè)“十不準”
1.開關閥門時,身體不準正對閥門。
2.不準靠近過熱蒸汽泄漏點。
3.當一氧化碳或天然氣泄漏報警時,不準開關任何電器和接打電話。
4.爐內(nèi)溫度未降至安全溫度時,不準進入爐膛作業(yè)。
5.在安全閥泄放管道泄漏時,不準測試安全閥。
6.鍋爐內(nèi)焊接時,不準同時進行電焊和氣焊。
7.在未確定無人員檢修前,不準啟動引風機和上水泵。
8.在無專人監(jiān)護的情況下,不準進入引風機內(nèi)檢修。
9.檢查轉(zhuǎn)動設備時,身體不準正對對輪。
10.煤管不下煤時,不準將手深入煤管處理。
來源:黑龍江省應急管理